2022级应用经济学专业毕业生:
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选办法》(温大行政发〔2021〕100号)精神,现启动2025年温州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25届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盲审成绩在AB及以上。下列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硕士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学位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处于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2.论文条理清楚,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撰写规范。
3.论文评阅成绩优良,得到评阅专家的一致好评;或者至少有1/2 的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同意推荐为优秀学位论文;或者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良,得到答辩委员会的一致好评;或者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学位论文。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要求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
(2)《温州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一式一份;
(3)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按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2.电子材料要求:
(1)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每项代表性成果单独一个文件夹。
(2)在线填写:附件1:温州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docs.qq.com/sheet/DQW5EYWx0Z2R6dFRi?tab=000001
四、推荐程序及名额
1.推荐程序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推选本学院最优秀的学位论文,研究生院负责审核。
2.推荐名额
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2025届同类型学位毕业生总数的5%。按比例计算不足1篇的单位可推荐1篇;2024年度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学院,可额外追加相应数量推荐名额。请各学院严格控制推荐数量,遵循宁缺毋滥原则。
学位论文满足评选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院名额指标限制,直接参加本次推荐:研究生参加国家一类研究生学科竞赛,其本人为省赛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或国赛一等奖的前三完成人,或国赛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研究成果取得省级及以上肯定性批示及采纳应用的第一完成人。
五、其他说明
2025年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将重点面向本次遴选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六、报送时间
2025年6月4日前,将优秀学位论文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版签字盖章材料)报送至A202林老师处。
温州大学商学院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