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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麻豆传媒开展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转)

作者:点击:日期:2025-04-18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0〕93号、《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24〕74号)文件规定,及《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豆传媒开展2025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申报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25〕36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建设和发展,推动人才事业发展,现组织我校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竞聘人员应当同时满足资格条件、基本条件和竞聘标准。

(一)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专业示范引领能力较强,工作绩效突出;

2.一般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满一个聘期;

3.评选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以上(以2025年6月30日计算),且聘任后能在本岗位履职至少 一个聘期(专技二级岗位一个聘期不得低于3年。承担国家或者省部级重大项目<课题>的,可根据任务期限确定聘期,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专业技术水平业内公认、业绩特别优秀,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标准》(见附件1,以下简称《竞聘标准》)一类标准的现聘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竞聘人员,可不受以上第2点条件限制。

(二)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学术造诣深厚,在社科理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对外宣传、网络内容管理、旅游等方面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者明显社会效益;

3.在工程技术领域具有重要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者技术创新,取得明显经济或者社会效益;

4.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一线,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教练执训改革等方面成绩显著;

5.长期工作在工农林渔业生产和技术推广一线,具有重大技术革新或者技术突破,取得明显经济或者社会效益;

6.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者为国家赢得重大荣誉,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

(三)应当满足相关竞聘标准:

满足《竞聘标准》规定的条件。竞聘人员符合《竞聘标准》的业绩成果,应当是在聘任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期间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正高级岗位聘任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业绩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照所获得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得重复计算和使用

二、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产生,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含民主测评)、学校遴选推荐、市级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上报方式进行。各单位应通过适当方式组织竞聘,确保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申报条件标准、竞聘程序,公示推荐申报人员相关情况。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将经审核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材料,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南校行政楼705A),电子版请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报送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附件2,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用标准A4纸打印,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证明材料及申报人主要业绩材料 (一式一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温州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综合鉴定表》(附件4,用标准A4纸打印,一式一份)

5、《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推荐人员征求意见及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6,用标准A4纸打印,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电子文档请以学院为单位(按“***学院专技二级岗位申报”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竞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者向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双肩挑”人员向专业归口所在学院申请),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并提供经学院审核确认的业绩佐证材料。

(二)学院资格审查和推荐

学院严格按照《控制标准》对申报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学院对被推荐人在教书育人、科研学术及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与表现进行鉴定,提交《温州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综合鉴定表》,同时征求不少于15人的意见并填写《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推荐人员征求意见及民主测评汇总表》,并向学校提出推荐意见,认真汇总填报《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根据报送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确定推荐名额

学校根据当年上报情况并结合专业技术二级岗职数现状确定推荐名额。

(四)学校材料复审、评议推荐

学校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及复审,组织专家评议并提出推荐意见。

(五)结果公示和审定

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报学校审定。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申报工作,着眼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结构现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及规定的程序,严格推荐条件,严控推荐人数,严把推荐质量。

(二)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以及上一年度申报没有被评上,今年又没有新的符合条件业绩的,将不予受理。

(三)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单位相应责任,对申报中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申报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评审

(四)填写业绩时,请各学院严格把好审核关,务必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五)一般各类成果认定时,论文级别以论文发表当期学校公布的期刊等级目录为准;项目级别认定以学校现行标准为依据。具体各类成果、奖励、人才称号等级均须通过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六、联系方式

1、人事处:胡老师(662042),潘老师(663225)

2、纪检监察室:严老师(86598028)

附件:

1. 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标准(通用)

2. 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

3. 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

4. 温州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综合鉴定表

5.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推荐人员征求意见及民主测评表

6.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推荐人员征求意见及民主测评汇总表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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